魏八:姓魏,排行老八。
沽(gū):买。
兴:感兴,感怀。
北路:往北去的路。
明珠莫暗投:喻贤者应择主而仕。
此诗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(736)秋天。此诗写高适在淇水卫地送别魏八时依依不舍之情。高适事先备好淇上美酒,然后骑马到驿站,与魏八泛舟淇水。船行进在弯弯的淇河上,两岸山岭乌云密布,风雨大作,适逢中秋。诗人告诫魏八,若无知己,不要明珠暗投。
《送董判官》是唐朝著名文学家高适的作品,是《全唐诗》的第214卷第27首。[1] 诗中陈述董判官胸怀良策,仗剑出京,辞亲赴边御敌,诗人祝愿他要经得起边关的雨雪风尘之苦,为保卫边疆贡献计策,奋不顾身。诗人一生常以“万里不惜死”,“临戎觉命轻”的志向鞭策督促自己,随时准备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切,甚至生命。此诗一扫缠绵之词,立意高远,出语豪迈,具有强烈的献身精神。
此首赠别诗,不写惜别之情,多激励慰勉之词,是天宝十一载(752),高适在长安所作。
高适(约704年-约765年),字达夫、仲武,汉族,唐朝渤海郡人,后迁居宋州宋城。唐代著名边塞诗人,曾任刑部侍郎、散骑常侍,封渤海县候,世称高常侍。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,有《高常侍集》等传世,其诗笔力雄健,气势奔放,洋溢着盛唐时期...